两岸新闻(不)交流:陆委会呼吁中国放宽台湾新闻管制的弦外之音

在十一月中落幕的第十八届两岸新闻奖颁奖典礼上,台湾陆委会副主委施惠芬公开呼吁中国提供信息对等流通、放宽对台新闻网站限制,再配上前陆委会主委、今台湾中国文化大学中国大陆研究所教授赵建民一席台湾媒体文化应该要“积极、正面”的发言,让人怀疑双方政府是否正在对这个问题做讨论,停滞已久的两岸新闻交流可能会因此出现新的变革。但这个变革是不是一件好事,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内容仍须审查 开放只具形式

首先,这不是陆委会首度发表这样的呼吁,2007年10月26日陈水扁总统还在任的时候,当时的陆委会副主席刘德勋就已经做出几乎一模一样的发言。七年过后,两岸新闻交流乍看已有所改善,比如说《中国时报》与《联合报》已经可在中国发行,虽然只限于在中国的台商,发行量并不大;《中国时报》与《联合报》的新闻网站也多半可以连结得上。然而这些媒体刊载的信息可以在中国发行,并不代表中国对新闻自由的限制放宽了,仅代表部分台湾媒体的自我审查已经达到中国当局可以接受的标准。不管在形式上如何开放,如果仍有内容审查,台湾新闻媒体就是不可能打进中国,除非它完全地不去处理任何争议性的话题。

但什么是争议性的话题?一部关于日据时代台湾人打棒球的电影可以因为意识形态与中国的反日立场抵触,相关新闻全数遭封杀,甚至连提名这部电影为竞赛电影之一的台湾金马奖也受池鱼之殃。关于台独疆独藏独达赖喇嘛的新闻就更不必说了,当然涉及到批判社会不公、政府不力的新闻也难逃审查压制。我们来看看中国在2006年颁布的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破坏中国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国家荣誉、利益的;

    (四)违反中国的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五)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的;

    (六)散布虚假信息,扰乱中国经济、社会秩序,破坏中国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中国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这些禁令可谓包天包地,宽松解释下几乎囊括了所有一般新闻自由国家常见所有的新闻,除了······所谓的”积极、正面”的新闻。

积极、正面的新闻

既然赵建民主张台湾新闻应该不够“积极、正面”的媒体文化,那或许我们应该来看看这次两岸新闻奖得奖的名单,到底是如何地“积极、正面”。里面有关于中国年轻夫妇来台参加阿里山集体婚礼的报导(PeoPo公民新闻)、描述台湾外岛马祖人文风情的〈北风〉(公共电视)、介绍中国企业崛起的《中国进行式》(TVBS电视台)、为两岸开放贸易编织黄金美景的《重新懂中国》(《商业周刊》)······整个名单看下来,可以清楚地看见,其中要不是无关政治、人权、社会问题的软性新闻,要不就是为中国经济强权地位洒花的歌咏文章,这些”积极、正面”的新闻固然也是现实的一部份,但令人质疑的是,它们真的具有足够的代表性、可以说明两岸关系的现状吗?

当服贸协议风波不断、太阳花学运风起云涌之时,台湾的许多媒体与公民记者都做了极为深入和充全的报导,但最后关于服贸议题的新闻只有中国《财经国家周刊》的〈服贸协议:台湾的”抗韩”法宝〉获奖。至于较早发生的反媒体垄断、反旺中集团收购《苹果》的报导,则完全未在入围名单中呈现。以媒体来看,较常发表中国负面性新闻的《自由时报》与《苹果日报》也不见踪影。当然两岸新闻奖该奖励的是杰出的新闻工作,不应该为了题材的代表性牺牲公正性;然而同理我们也应该思考,这个奖项是否真的奖励了认真的两岸新闻工作者,还是只鼓励那些与双方政府"和谐共荣"高调共鸣不悖的声音?

限制采访

我们也应该来讨论一下什么叫做”新闻交流”。两个新闻自由国家和地区的”新闻交流”,无外乎双方可以自由互相设立据点,拥有采访与发表新闻的自由,但这个简单的交流在两岸目前的法规底下是完全不可能的。以中国大陆来说,一般新闻自由国家记者可以轻易地采访到部长级官员、获得对事件的第一手信息的况状,是完全不可能的,任何对官员的采访都必须事先申请,经过层层关卡的审核,才有可能进行;对外媒来说,这些限制就更多了,几乎对任何事件的采访都必须事先申请。以往外媒还可以通过中国媒体同业获得信息,但根据BBC中文网的报导,今年七月起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经明确地下达指令,要求中国记者不能把工作中获得的信息与海外媒体分享,也不能发表在工作单位外的其他平台。

媒体自我审查

这对新闻自由的层层限制正是中国在无国界记者组织发表的”世界新闻自由指数”中年年吊车尾的理由,但被称为”亚洲新闻自由程度最高的国家”的台湾,其新闻环境与与主流媒体在近几年也开始出现一些耐人寻味的变化。首先自然是亲中商人蔡衍明买下中时集团后,旗下各媒体对两岸相关新闻的处理在内容与量上都有了明显的改变;随着马英九两岸政策越来越开放、政经整合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一向亲国民党的《联合报》关于中国的报导也越来越”积极、正面”。这两个集团旗下的媒体,对反服贸这种直接与中国利益相关的事件,也通常采取有利于执政党/中国的立场,对反对势力进行强力抨击,这也难怪乎中时(与同集团的《旺报》)与联合成为唯二可在中国发行的新闻媒体。

合作、置入性行销、买新闻

然而这还不只是媒体为了大陆市场、自我审查的问题罢了,《中国时报》与《联合报》都与许多中国的许多媒体签有合作协定,除了互相交流新闻信息与材料以外,也会合作举办活动,比如说中时集团下的《旺报》就与中国合作媒体进行”台湾人看大陆”、“大陆人看台湾”的专栏征文。此外,根据台湾现行法律,台湾不能刊登中国房地产与招商广告,但这却无法阻止台湾媒体用“风景人文介绍”方式,以“假新闻真广告”的置入行销方式行广告之实。除此之外,中国高官访台时,相关单位也习惯配合”买新闻”,增加访程在台湾媒体的曝光率,塑造亲民形象。这些行为虽然已在2010年遭陆委会明文禁止,但实际上仍然不断发生,只是收敛点罢了。

没有异议的世界

更令人忧心的是,台湾当局似乎开始跟中国政府看齐,比如说在太阳花学运期间,警察在攻坚前强力驱除记者,不顾记者的采访权与记录真相的职责。又如今年六月国台办主任张志军访台期间,引入了中国特有的专属采访证系统,要求记者事先申请采访证,现场又以场地不足等理由再发放“场地证”,只有持有正确“场地证”者才可以入场;这种严密的媒体管制手法在台湾是前所未闻的。

让我们再回到陆委会副主委的呼吁:信息对等流通、放宽对台新闻网站限制。只要中国还有对媒体的严密管制、只要内容审查还存在,这句话到底有什么意义呢?新闻自由的核心在于内容,要不然光是开放了渠道,却没有愿意说真话的人,这样的“自由”又有何用?还是她对台湾主流论述的“积极、正面”已有足够的信心,相信台湾新闻已经到中国言论管制也可以接受的地步了吗?那,恐怕才是台湾新闻自由走入黑夜的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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