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儿童使用3C产品的时间该不该受限制?

编者注:3C是电子产品的统称,是由三个首字母为C的英文单词所组成的简称:Computer;Communication;Consumer Electronics

台湾政府通过一条新法律,如果父母或照顾者放任儿童使用电子产品超过合理时间,将可被处以最高台币五万元以上的罚款。这条法桉一颁佈,让许多家长大喊荒唐,毕竟“合理时间”太过模糊,再者想象旁人随时可以为了这丁点大的事检举自己,实在让人浑身不舒服。当然,这是不是“丁点大的事”还有待商议,尤其是近年来已有不少关于儿童媒体成瘾的研究,指出过度使用电子媒体的确有害儿童身心。但用处罚代替宣导,又对两岁以上、十八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一视同仁地以“儿童”来看待,是不是暴露了老派冬烘的父权司法试图以铁腕对抗潮流的可笑荒谬呢?

处罚代替宣导

以实务来看,这个法条的执行有许多实际的困难,除了“合理时间”的认定外,执法人员要如何发现与证实电子产品滥用行为也是一大问题。但就像时常难以察觉的肢体与心理虐待,这个法条将给教师、医生与关心的旁人一个通报的法律基础,让社工员得以即时介入,防止问题更加恶化。但问题是台湾政府似乎完全没有思考到,原本工作负担就已经十分沉重的社工人员如何去因应这多出来的工作内容,更遑论欠缺一个明确的定义与处理手则,这样的美意不仅不能得到任何效果,还可能造成扰民甚至加深家庭问题的后果。

台湾卫生福利部社会及家庭署科长吴慧君在接受中央社访问时承认条例的执行有难度,至于“合理时间”,她表示卫福部国民健康署的建议是,2岁以下应该避免使用电子产品,2岁以上每次使用不宜超过30分钟,一天不可超过一小时。这样的建议,明显地与现行的实际状况脱节。君不见公共场合裡,两岁以下的幼儿滑手机、玩平版电脑的游戏已经十分常见,几乎已经找不到一个未曾接触过电子产品的幼儿。如果真的要对这些父母开罚,那简直就是要对全民动手了。更遑论要12岁至18岁的青少年一天不要使用电子产品超过一小时,更是荒谬不已,完全忽略现代生活的现实。而1万至5万元的罚则,甚至与提供未成年人酒精与槟榔等严重危害儿童福利的行为等罪,让许多家长大呼不可思议。

台湾儿童的电子产品使用

根据台湾儿童福利联盟文教基金会在2012年发表的儿童使用3C产品调查报告,学龄前(0-6岁)已有超过一成的儿童拥有自己的3C产品,6-12岁族群更高达三成。即便没有自己的3C产品,3C产品的普及率也高达九成八的家庭。有32.2%的孩子在两岁前开始接触3C产品,六岁以前接触者则高达近七成。最让人诟病的,其实是所谓的3C保姆行为,也就是以3C电子产品安抚哭闹的孩子,或是将3C使用时间当作良好行为的奖赏,最常见的就是在餐厅(35.1%)、大众交通工具(23.4%)上,为了让孩子能够长时间安静地坐着,有高达六成的家长表示非常依赖3C产品来安抚儿童。这份报告也呈现儿童每日平均使用3C产品一小时(考量到这数据并未针对年龄层分开统计,6岁以上使用时间可能更高),家长非工作使用时间约两小时,但週间的亲子互动时间却多落在“30分钟至一小时”,暗示3C使用时间排挤了其他亲子活动。

2013年儿盟发佈另一份针对儿少手机及APP使用状况的调查(10-14岁),指出70%的台湾学童拥有自己的手机,其中近四成是智慧型手机,这些人中有近两成是会在平日使用3小时、週末超过5小时的重度使用者;而高达七成的家长不管是在APP的内容还是手机使用时间上完全没有管制。

现代生活的困境

从这两份报告来看,台湾儿童使用3C的情况的确十分“严重”,但实际的情况是不是真的如此呢?事实是在3C普遍化之前,台湾的亲子关系也不见得较为紧密。工时长、学业压力大,加班、各式各样的补习晚自习侵蚀了亲子相处的时间,不要说亲子互动对话时间,连一家人好好吃一顿都很难得。既然大家都分开吃,休閒时间又短,不少家庭就养成电视晚餐的习惯,要不然一个人坐在餐桌上不也挺孤零的嘛?现在3C普及后,就变成一手往嘴里塞饭,一手滑手机。要说是3C产品排挤了亲子时间,不如说它只是电视的摩登版。从电视到3C,真的算是一种堕落吗?

相较来说,3C产品其实比电视更具互动性,内容也更为多元。你可以用3C产品看电视、看电影、拍照、听音乐、玩游戏、阅读、上网找资料、交流聊天。3C之所以让人觉得占据我们绝大多数的时间,正是因为它整合了许多我们原本必须利用不同工具、不同媒介在不同环境下进行的活动。它的确改变了我们原本与世界互动的方式,也因此让许多对原有生活模式恋恋不舍的人感到恐惧、感到苍凉,好像电子产品正在取代珍贵无比的实际情感互动。但我们必须质问的是,沉迷3C是这股潮流的原因?还是它的果呢?

科技恐惧症

当一个关于3C产品对儿童成长之影响的全面性本土研究资料仍付之阙如的状况下,台湾政府通过这个法案,其实是非常武断、非常不合理的,更遑论政府与支持者举出的他国研究结果,通常没有区别媒体内容(如暴力电玩)、年龄分层与使用时间的影响,光是一再强调过度使用的危机,却没有对游戏分级与年龄管制进一步讨论,更鲜少有任何协助父母为孩子建立一个安全适龄使用空间的努力,让人觉得这不过又是政府另一个政治正确的嘴砲罢了,完全显示出政府儿福单位与社会、与时代脱节的窘境。

当民众质疑将青少年等同儿童限制其电脑使用时间是否合理,官员立刻回答“为了做功课、做报告可以视为例外”,完全暴露了政府单位“只要读书就是好孩子”的八股思想,也显示出这套法令背后的真正理路,其实就是传统威权结构对新挑战的不安。当太阳花的一代可以轻而易举地用手机、ipad架起全球直播网站,当line与脸书成为讯息与意见交流的平台,这些孩子们已经证明了3C不只是暴力电玩、网路霸凌、色情影片等等家长/学校/政府眼中怪兽出没的地方、充满诱惑的万恶深渊。它可以创造对话与串连的新模式,它并不会让我们变得更孤单,事实上,它让我们可以摆脱“大多数”的幻觉、小众的无力感,有机会与相似的灵魂接触、一起发光。

自由与保护

我们应该都还记得,升学时期我们是如何被剥除各种自由,不管是阅读“闲书”、看电影、对任何课业以外的活动表现热诚,都会被无情地压制。就像现在的3C产品,以前的小说在师长眼中也有类似的魔力,认为花费在这上面的时间会排挤学习的时间。我相信很多人都会这麽觉得,回头看,在课本上学到的知识(尤其是大学以前),通常不值得一顾,多半也只是强记下的死讯息,但我们在文学在艺术在音乐中独自探索的美好,却永远留存在心中。今日,我们可以上网欣赏罗浮宫的典藏、在wikipedia上浏览各种资讯、来自世界各地的音乐都可以轻易在网路上找到,甚至可以与一部被世界影坛遗忘已久的电影不期而遇,从而改变你的一生。

我们在手机上听音乐,在平版电脑上读书,3C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一部份。我无法相信如果有个家庭每天回家后各花两个小时阅读书籍,会有人胆敢批评他们因此亲情澹薄,为什麽换成电子书就不行呢?3C只是一个媒介,内容与使用方式才是重点,与其立法惩罚,为何政府不推动新的研究,为儿童找出接触3C的最好方式呢?为何不鼓励研发适龄适性激发儿童想像力的教育性APP?难道他们真的以为这是一个可以阻挡、可以回转的潮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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